9月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8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318件(来电63件,来信255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30件(东莞5件,梅州4件,河源、茂名各3件,广州、韶关、清远各2件,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汕尾、中山、湛江、肇庆、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案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19件(占37.4%),水73件(占23.0%),噪声71件(占22.3%),生态破坏49件(占15.4%),固废41件(占12.9%),其他31件(占9.7%),农业农村28件(占8.8%),土壤15件(占4.7%),海洋6件(占1.9%),核与辐射3件(占0.9%)。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58件,茂名27件,梅州25件,江门23件,湛江22件,云浮21件,河源19件,惠州18件,东莞14件,深圳13件,清远12件,佛山、肇庆各11件,韶关、中山各9件,揭阳7件,汕头、潮州各5件,汕尾、阳江各4件,珠海1件。
截至9月24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8批共5070件(来电1808件,来信3262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458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1批共3407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不含阳江市第21批4件信访案件),其中,已办结1523件、阶段性办结882件、未办结1002件,责令整改2402家,立案处罚781家,立案侦查19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4人,约谈243人,问责6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1批223件信访案件中(不含阳江市第21批4件信访案件),已办结94件、阶段性办结65件、未办结64件,责令整改113家,立案处罚36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10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