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认定对象
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日-6月20日。
三、操作指引
优先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也可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市任一镇街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因身体或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或配合前往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的,可向受理申报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入户调查认定。)
(一)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
微信扫一扫“粤省事”二维码或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即可进入
(二)进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群体服务-助残 2.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3.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
(三)选择本人办理-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选择“本人办理” 2.选择人脸识别方式
3.人脸识别认定
(四)选择帮他人代办-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选择“帮他人代办” 2.填写需资格认定的人的信息
3.选择人脸识别方式,对准需资格认定的人进行人脸识别